江西省会计网:景德镇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经费再次提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14年起,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为600元/生,初中生均经费提为800元/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以2013年寄宿生数为基数,按照年生均1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目前,该项中央和省级资金13187.9万元已全部下达拨付到每所学校,全市惠及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207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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