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干县四举措加强促进就业资金管理
一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依据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基数,在县本级财政预算中配套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就业领域支出。做好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经费的使用工作,对部分结余经费加大在就业领域的统筹使用力度。落实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的促进就业资金包括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安排用于促进就业的资金。
二是划定资金支出范围。出台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促进就业资金专项用于职业介绍补贴、创业补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11类涉及鼓励就业和促进就业的支出,促进就业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应由部门预算安排的支出,严禁用于或变相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交通工具购置等基本建设支出。
三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县财政局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年度促进就业资金预算安排、年度促进就业资金预算表格编报以及年度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决算等有关促进就业资金的预、诀算工作,就业专项资金年度结余按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落实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的专户管理和专项核算,制定各类就业补助和补贴的地方标准,明确各项促进就业资金支出的申请、审核、拨付程序,健全促进就业资金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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