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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会计: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2015/4/3  来源:江西会计网

江西会计: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一)交接的范围
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二)交接的程序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3)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4)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江西会计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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