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会计网首页:宜春市将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工作
8月19日,市卫生局与中国人寿保险江西分公司正式签订了2014年宜春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合同。两家单位将积极做好业务对接,确保今年10月份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工作。我市430万参合农民将获得更加充分的大病医疗保障。
据悉,按照《保险合同书》的规定,我市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将由设区市卫生局从新农合基金中按照参合农民每人19.5元的标准,划转至人寿保险公司,作为大病保险保费。届时,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8000元的部分,由人寿保险公司按医疗费用高低进行分段补偿,其中0~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50%;5~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大病保险年封顶线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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