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会计网:宜春市开展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日前,宜春市财政局开展部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此次检查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宜春市财政局从县市区财政局及局机关共抽调24名重点检查组成员,组成6个检查组,对10个各县(市、区)及市本级2013年至2014年10月份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等11项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施责任追究,重点对项目申报、建设、验收、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检查。
截止2014年12月10日,宜春市已全面完成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监督督查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阶段工作。下一步,将对自查和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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